青海:升级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政策 提升精准帮扶保障水平
近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慈善联合总会推出《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操作使用规程》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规程》),通过“对象扩容、标准提档、流程再造、监管强化、服务升级”5大创新,构建起覆盖更广、标准更高、服务更优的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体系。
关爱帮扶全面覆盖,尊崇优待更加彰显。新《办法》按照“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突破原有单一救助模式,优化为“帮扶+关爱”双轨机制。将帮扶对象从原有的低保、特困退役军人拓宽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并将因疾病、灾害、就学等致困,经社会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纳入范围,实现帮扶对象从绝对贫困向相对困难的梯度覆盖。面向退役后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因突发性灾害罹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参战功臣或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困难退役军人等关爱对象,实现从“兜底保障”到“分层分类”的关爱升级。
援助标准提档升级,保障力度更加凸显。新《办法》根据退役军人困难程度创新设计“梯度帮扶”模式。在重大疾病帮扶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个人负担费用年累计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超过部分分别按照80%、70%、60%给予帮扶;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帮扶标准结合个人负担费用年累计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相应按照70%、60%、50% 的比例执行,旨在切实缓解困难退役军人经济压力。同时,将突发意外帮扶最高标准提高至2万元,教育帮扶年度最高标准设置为0.5万元,生活帮扶根据退役军人具体困难情形予以相应标准支持。
申办流程高效便捷,服务效能更加优质。《办法》着力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打造“线上+线下”“常规+特办”服务模式。帮扶申请由退役军人本人提出,通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交,实行县、市、省三级审核,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对于突发紧急情况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内发放资金,2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关爱申请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发起、核实办理,无需个人申报。同时,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方式核验家庭收入、疾病救治等信息,有效减少了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份数,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资金管理规范透明,安全防线更加牢固。《办法》完善了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的职责,建立了基金支出预警机制,基金账户余额低于启动资金的30%时,通过财政追加、社会募捐等方式启动补充预案。基金使用全程接受财政、民政部门及社会监督,每年公示募集使用情况。建立“双追责”制度,对骗取资金者纳入诚信体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对违规工作人员实行“一案双查”,切实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服务保障智慧暖心,关爱帮扶更加精准。《办法》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关爱帮扶工作精准度,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建立关爱帮扶信息数据库和资金台账,落实分类管理、效果评估、动态跟踪等要求,推动关爱帮扶工作实现“精准滴灌”与“可持续发展”双向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