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三强”措施 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新高度

近年来,宁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强机制、强服务、强载体”三项措施,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降槛扩面、优化服务,广大退役军人满意度全面提升。

强机制,协调联动聚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家库的通知》,建立政策制度交流、身份认定、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管、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办理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涉及法律援助的各类突出问题。二是创新协作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协作模式,银川市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司法部门安排专家咨询委员会专职律师定期在服务中心坐班服务。吴忠市、县两级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当地司法部门建立司法服务领导小组,坚持重要文件联合发、重要工作联合抓、重点任务联合推。三是优化办理程序。对情况危急、特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提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性质,选派高水平办案人员,全力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和质量,为退役军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86人次、上门服务116人次。

强服务,扩展维度全覆盖。一是人员全覆盖。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现实需求,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持有退役军人身份证件的人员,将全员纳入免费法律援助范围,三年来办理涉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121件,为退役军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二是事项全覆盖。将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可能发生的事项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服务内容,使更多退役军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三是层级全覆盖。在自治区、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点,建成自治区、市、县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8个、法律服务工作站 536个,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四是时段全覆盖。建立包含社会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专家学者等六大类140人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家队伍,依托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法律咨询窗口、“12348”公共服务热线和宁夏法律服务网等,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及时解决退役军人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强载体,夯实基础求实效。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将每年9月确定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月,司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活动,累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6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余份。依托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常态普及法律知识,提升退役军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规范服务标准。建立来访人信息登记制度,完善解答咨询、受理转交申请等工作制度;推动援务公开,对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流程、渠道和所需材料等进行公示,确保各项援助工作高效规范进行,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三是丰富服务载体。注重紧贴工作实际和退役军人现实需要,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话、网络、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便利化常态化法律服务,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聘请执业律师、退休法官现场坐班,市、县每周安排法律援助专家开展法律服务,部分地区开通法律援助咨询热线、“老兵热线”等,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8200余次。(文/任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