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展“法援惠民生 为退役军人办实事”专项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近期,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 为退役军人办实事”活动月活动。本次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为退役军人办实事的有机融合,取得了较好效果。
上下联动发力,完善法律援助体系。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结合黑龙江省情实际,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切实推动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制度,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打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快速反应体系,坚持非诉与诉讼手段相结合,构筑预防和化解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网络,全力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设立在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6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符合标准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申请专线,持续在全省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
聚焦法律需求,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聚焦退役军人在法律服务需求方面的急难愁盼,针对性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开辟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批获援的退役军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所产生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公益服务;对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退役军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允许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对老年、残疾等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等便利服务。全省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服务对象法律诉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指引,提示符合条件的来访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活动中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11件,受援人数21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
延伸服务触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注重打好“维权+普法”组合拳,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重点,充分运用法律知识讲座、座谈会、以案普法等形式,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进集市、进街道、进工厂、进商圈、进村屯,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喜闻乐见、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全省共举办宣传活动225次,发放宣传材料10.2万余份,积极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知法、懂法、用法,营造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和法治化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