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探索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小罗,我那救助的钱领到了哦,谢谢你们啦!”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罗行振刚打开电脑,门外就传来该镇70多岁老兵肖叔熟悉的声音。
2019年,肖叔因车祸致残,相关赔偿费诉讼法院后,肇事对方无财产可执行,赔偿费迟迟无法落实,导致他生活十分困难,经常到服务站反映情况。后经服务站涉退役军人巡回办案点多方协调,帮助其申请获得司法救助3万余元。
近年来,来宾市积极探索创新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新模式,在全市77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老兵调解室”,809个村级服务站设立“法律服务”专窗,以县、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在象州县设立全区首批涉退役军人巡回办案点,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心用情帮助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
来宾市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4万多人,近年来涉军家事纠纷、邻里关系、投资权益等纠纷有增不减。为依法化解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来宾市立足市情县域实际,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桥头堡”和“吸铁石”作用,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老兵调解室为平台,在象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和石龙镇、中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全区首批4个涉退役军人巡回办案点,指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名工作人员为兼职调解员,创新实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院+司法+信访+综治+村(社区)”的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法院、司法、综治、村(社区)及社会调解组织和愿意参与调解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员、专家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进入特邀调解名册,通过“1+N”的“专业调解员+退役军人事务调解员”方式,先后受理和立案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案件25件,通过协调办理、现场办案等方式成功化解调处25件,办结率100%,真正让老兵“事心双解”,探索形成了多渠道共同化解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新路径、新实践,为打通多元化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提供“象州经验”。
为深入推进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提供更加温馨、更可持续的调处化解、法律咨询等暖心服务,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民法院定期对退役军人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进行梳理分析,研判认为适用调解、和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调解;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汇聚司法、信访、人社等多部门力量共同会商研究提出多元化调解方案,提高调处规格,确保及时妥善化解;对涉及政策性、历史遗留问题等不宜通过诉讼解决的案件,由法院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推动老兵调解、信访化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和有机衔接,推动构建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新格局。
坚持将涉退役军人巡回办案点和老兵调解室作为普法阵地,广泛邀请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乡贤等深入基层参与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解读、普法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敬法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一步,来宾市将持续围绕“努力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工作主线,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服务新内涵,进一步拓展涉退役军人巡回办案点矛盾化解新举措,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力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