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出台12条政策激励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开发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培育一批扎根乡村建设、投身乡村振兴的“老兵”人才,近日,四川省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拓宽就业渠道方面,重点支持退役军人参与宜宾市现代农业“5+2”产业,将退役军人创业项目纳入项目库支持。优先培育退役军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支持申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级事务管理队伍,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
强化培育赋能方面,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依托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加强退役军人涉农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将退役军人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
加强政策支持方面,退役军人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乡村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对其建设用地支持和奖励支持。
据悉,该《实施意见》是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9部门《“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背景下,在全省率先出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政策举措。下一步,宜宾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大局,拓渠道、优服务、强保障,全面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引领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在城乡融合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