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长热线∣福建退役军人工作“线上会客室”

  文∣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奕辉

  厅长您好,我是今年的军转干部,拟安置在厦门市。目前,“直通车”安置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已在全国逐步推广。想了解今年厦门市军转干部是否采取“直通车”安置方式?今年安置形势如何?

  答:您好,近年来,福建省在省直单位、部分设区市积极探索实施军转干部“直通车”式安置办法,接收单位结合岗位需要、编制情况,以及军转干部的专业特长、经历等确定接收对象,有效地把军转干部的能力素质、专业特长与地方工作的实际需要更好地对接起来,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厦门市已连续多年对专业性较强的市属事业单位,在安置指标内采取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类似“直通车”式安置办法,今年仍将延续这一做法。今后厦门市也将结合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际,继续探索实施“直通车”式安置办法。

  今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军转安置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安置方案,进一步拓宽军转安置渠道,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办法,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

  我是福建人,在异地入伍并安置在异地,但我和我的家人都在福建定居生活。请问我可以享有福建省关于退役军人的优待吗?

  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只要属于国家规定的退役军人优待项目,您在福建可以按政策享受。比如: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载入地方志等;属于属地政府出台的退役军人优待项目,应根据相应的文件要求享受相应的优待,如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有线电视收费减免等政策。具体情况您可咨询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陈厅长,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答疑解惑、解决问题,这是所有福建退役军人之福。我有一疑惑请教,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落实国家安置政策,确保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

  但是规定没有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可以拿出参公、管理技术岗位安排退役士官。请问2020年福建安置方案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答:您好,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是全社会共同的政治责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承担安置任务。

  近年来,福建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比例年均达97%,高于国家要求80%的比例。其中,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比例年均接近70%,安置质量和水平整体较高。但在个别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较多、机构改革和编制不足等实际情况,安置岗位质量也存在地区间不平衡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拓宽就业安置渠道,2019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闽退役军人厅〔2019〕34号),规定了党政机关要采取措施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安置主渠道作用,确保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数量,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省广泛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退役军人立新功”实践,努力提升安置岗位质量,为退役士兵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我是莆田市的一名退役军人,根据《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第四条,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我现在就读的高校学费补助已达8000元,剩余部分是否可以免交?

  答:根据民政部、教育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可以免交。

  另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所以您所提到的“剩余部分”还需个人缴纳。

  我是一名退役伤残军人,请问有无关于伤残军人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政策?退休后伤残抚恤金和城镇职工社保退休金是否可以两边同时领取?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目前,残疾军人可以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待遇,尚无可以提前退休的政策。另外,退休后残疾抚恤金与城镇职工社保退休金可以同时领取。

  我来自泉州市,2019年退役,现在正筹划着与身边的几位战友一起创办小微企业。请问,目前政府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提供哪些优惠政策?

  答:当前,全国上下正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是我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共同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的倡议》,号召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就业合作,积极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舞台。同时,还推出了一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

  在政策支持方面,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相应税费。企业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在税收减免方面,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可在3年内按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相应税费。在贷款支持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您和战友们还可以向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了解,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厅长您好,我是南安市的退役士兵,想了解一下将于2022年退役的大专学历士兵是否享受专升本免试政策?我省现有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您好,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部门有关通知精神,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福建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就读福建省成人高校专升本,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我是永安市一名2009年退役的老兵,想咨询一下我能报名参加今年福建省退役军人高职扩招考试吗?

  答:您好,今年7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在对退役军人等群体单列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动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报考”。同时,《通知》还明确各高职院校可对退役军人等群体单独编班,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

  今年的高职扩招工作即将展开,您可以及时与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详细了解报名条件和时间等具体信息。预祝您报考顺利、学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