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出台后,允许灵活就业吗?还是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文执行吗?
来信时间:2026年6月10日 回复时间:2026年6月15日 回复单位:移交安置司
来信:《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出台后,允许灵活就业吗?还是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文执行吗?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文件现行有效,允许灵活就业。
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