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死亡后,家属要申请因公牺牲,是哪个部门审批?

来信时间:2026年5月25日  回复时间:2026年5月28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我们监狱一名人民警察死亡后,家属要申请因公牺牲,监狱和司法厅批准后是报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还是报民政厅审批?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根据201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民政部门的相关职能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因此,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监狱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报同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实施监督。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