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服役15个月后因身体原因退役,这种情况下家庭优待金如何发放?

来信时间:2025年11月10日  回复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义务兵服役15个月后因身体原因退役,这种情况下的家庭优待金怎么发放,是按照18个月发放还是按照15个月发放?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通知,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义务兵服役15个月后因身体原因退役的情况,如果入伍时间在2021年及之后,按照18个月发放,如果入伍时间在2021年之前,按照入伍时的当地有关政策发放。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