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来信时间:2023年8月14日  回复时间:2023年8月18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根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4〕343号)精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确认,由其所在单位或地区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发放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1〕317号),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和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