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退役军人就业问题的意见

  来信:本人于2009年入伍,服役于董存瑞生前所在英雄部队,2014年12月退伍,留在驻地,并通过自主创业,创立一家传媒公司,先后签约万达集团和新城控股集团。经过3年的艰苦奋斗,目前公司年产值达到1500万左右。我公司当前在职员工共10名,均为退伍士兵,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按时给战友们缴纳五险一金,且公司也已完成非公企业党支部建设,未来的发展方向也很明确,但目前公司规模急需扩大,对于人才,我们也非常渴求,关于公司招聘,我公司也一直在大力推进退伍士兵招聘,并通过短时间内,手把手培养退伍军人在此项工作上的技能提升,但因为退伍士兵对于招聘工作来说,范围小,且没有很好的渠道,在我们自己的招聘过程中,还经常遇到战友不信任,或对公司存在质疑等问题,所以导致招聘工作进展不畅,特此希望党和国家能够给予帮助,让省市各级机构能够帮助我们推广平台,扩大招收范围,更好的解决战友们的就业问题。公司目前位于吉林省延吉市,但招聘工作并不限于本市,可扩大到全省。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目前,各地正积极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线上线下平台,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请您及时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场揽才。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请关注您所在省、市出台的具体配套政策,同时,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的支持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