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不褪色 热血铸天平——王勇先进事迹
王勇,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江西省铅山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1年从部队退伍后分配到铅山县法院工作,现任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
27年来,他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扎根基层,忠诚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他个人先后获得各级各类荣誉表彰50余次,其中: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13年-2014年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江西好人"、"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1月当选全国"敬业奉献"好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后相继入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2015年度全国模范法官"候选人;2015年5月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并作为江西省"全国先进工作者"唯一代表在省委省政府举行的欢送会上发言;他所带领的法庭,仅2008年以来,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上饶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优秀人民法庭"等多项殊荣,并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2014年,王勇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新华通讯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新华通讯社记者在采访王勇同志先进事迹时认为,王勇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重大宣传价值,对全国有指导意义。江西电视台《井冈先锋》卫视栏目、上饶市委组织部、上饶电视台先后制作了《吊瓶法官王勇》《依依法槌情》等王勇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勇的日记为主要素材组织编写并公开发行《法官王勇》一书。上饶市委和上饶两级法院将《法官王勇》一书作为上饶党员领导干部和上饶两级法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忠厚在看望王勇同志时指出:"王勇同志虽然是名伤残退伍军人,但以顽强的意志克服病魔,扎根基层20多年,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他的精神于平凡中显伟大,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江西省委原书记强卫在接见王勇时指出:"农村基层工作需要龚全珍式的好干部,就像这位优秀的法官王勇一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饶市委、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铅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先后印发了《向王勇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法官、全市党员干部向王勇同志学习。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在《我们的师旅》《共同的记忆》两书中长篇刊载了退役军人王勇同志先进事迹文章;福建炮兵第七十二师·高炮第十三旅在《纪实报告文学》中刊登了长篇报道《军魂,岂止在战场》,宣传王勇同志先进事迹。上饶市军分区原政委李云龙与王勇同志短信联系时称:"我一直通过《上饶日报》学习您的先进事迹,为我们部队培养出这么优秀的战士而自豪,更为您退伍不褪色、新岗大作为感到骄傲,你'要做就做最好'的人生信条和工作法宝非常宝贵,希望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特别是您在部队的特有精神,继承军人'好样子',树立法官'新形象',做好群众'保护神',当党的'得分手'",并邀请王勇同志到上饶市军分区宣讲先进事迹。
身残志坚 忘我工作
1987年-1990年,王勇同志在福建省福州市城门32535部队侦察连服役,由于艰苦的军事训练,加上治疗不及时,在南京军区福州总院经过七个多月的治疗后,患上双下肺支气管扩张疾病,落下六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1991年7月,王勇同志从部队退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可以在家带薪休养,或选择从事相对轻松的工作,但秉持着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精神的他,毅然选择到工作条件艰苦的偏远山区法庭工作。在扎根山区法庭工作近20年时间里,病痛不停地折磨他,他总是默默地与残酷的病魔顽强抗争,从不屈服,从不认输,与时间不停赛跑,以"拼命三郎"的劲头开展工作。为了多挤出工作时间,他的手机时间比正常时间调快6分钟。他二十年如一日,每天坚持早上6点左右从县城家中赶往法庭,7点不到就开始上班。为了把工作做好,他总是舍小家为大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工作起来总是处于忘我状态。二十多年来,连休息日、节假日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也十分难得,而边打吊针边工作已成了他在法庭上班时有的场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除非我先倒下,否则我绝不做逃兵,只有前进,绝不能后退。""我是军人,军人要有军人的刚强。我是法官,法官要有法官的威望。只要信念不能没,我一定会不顾自己的残躯去奋斗。"王勇同志在日记中这样写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的辛勤努力和艰苦付出赢得了超凡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同事、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赞誉。在基层法庭工作近20年时间里,他组建了紫溪法庭,参与建好了紫溪法庭、永平法庭,为彻底扭转两个法庭的落后工作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先后审理民商事案件1200多起,连续十年案件调解率、撤诉率高达82%以上,审结率、执结率均为100%,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差错、无一例缠诉、无一例投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他写下了32本厚厚的军旅、民情、工作日记,如实刻录了军人和法官的真实心路历程。
心系群众 一心为民
"军人誓死保卫祖国,法官守护一方平安"、"只要你心里装着人民,想着为人民做点事,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自己真是拼老命在工作!用命在换取工作效率。"王勇在日记中写道。为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群众诉累,他率先提出"三分之二审限工作法",自我加压,要求全庭的案件在三分之二的法定审限内办结。为了方便外地务工的群众"打官司",每当有几件案件的当事人都集中在一个城市的时候,他采用"组团式巡回审判法",将法庭搬到浙江、福建、广东等当事人外出务工地巡回审判,往返千里成批量地审理案件。他对自己总是很吝啬,对群众却很慷慨。他在日记中一再告诫自己"钱要省省用,要省省用钱",虽然医疗费可以报销,他却因为去上海检查治疗身体需要一笔花销而一再推迟,而为了工作、为了群众,王勇同志除了拼命工作外,还要时常贴钱,他时常瞒着妻子拿自己的工资资助困难当事人,贴补法庭办案经费的不足。他总是对遇到特别困难又通情达理的当事人伸出援手,汶川地震、鲁甸地震他多次捐款,学生失学他主动捐助,自己身体不好、时常咳血却去义务献血……每当困难群众向他表示感谢时,他总是说:"钱是国家的,是国家给的。"20多年来,他捐款累计金额有据可查的就已超过11万元。仅在2013年,他为一位二级伤残的特困当事人就设法筹款42000元,先后四次捐款共计4800元。
迎难而上 勇于担当
王勇同志具有典型军人烙印的顽强意志和坚韧个性。"要做就要做最好!"这是他给自己提出的要求,并始终把这句话当作工作的座右铭。面对强暴,王勇同志从不畏缩退让,有磐石之质,尽显军人敢上敢拼的过硬作风。面临困难,他从不回避妥协,有蒲苇之性,总有化干戈为玉帛的神奇,尽显人民法官的政治睿智和法律理性。为了一起60多万元标的额的执行案,他400余次打电话与被执行人交流,80余次登门做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还款37万多元,使申请执行人都感觉执行无望的案件起死回生。在审理一起中止审理长达10年的抵押合同纠纷案中,面临着银行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为由,拒绝归还属于当事人的无效抵押房产证的压力,他数十次与银行负责人协调沟通,不厌其烦地做劝导工作,最终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将一个长达11年积案审结、执行完毕。
清正廉洁 淡泊名利
"心态要好,干劲要保持","只要你心里装着人民,想着为人民做些事,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在其位,谋其政!……我可以不要长寿!但绝不可以放弃工作!","目标不能偏,信念不能没,只要身体不倒,我一定会不顾自己的残躯去奋斗!","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干部,哪个不是受气成长或受气退休的?乡、县、市、省级干部都是受气过来的呀!所以,自己更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吃吃亏,受受气,或许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这是他在日记中的真情流露和真实感言。一位基层法庭的庭长,位不算高,权不算重,但在他心中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一切,甘于为群众奉献,敢于为群众担当。面对组织上的肯定和重视,他低调淡定;他让荣誉,4次将省级表彰让给同事;他让回城机会,10多次谢绝了组织的关心。工作中他始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即使遇到经济上的重大难关,他宁向家人、朋友借钱,也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他在日记中再三要求自己"穷要穷得有骨气",法庭驻地的馆店老板多数不认识他,而辖区打赤脚的农民却与他很熟。可以说,他在工作中真正苦了自己,甜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