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退役士兵安置按照哪部法规执行?

  来信:《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中明确:“放宽安置地限制。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意见》并未提到需结婚满2年等要求,是否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中必须“结婚满两年”规定冲突?目前各地安置按照哪部法规执行?

  回复:来信所提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中“放宽安置地限制”相关规定,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不冲突。《意见》对《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随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应“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前提条件未作调整。目前,退役士兵安置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