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二等功转业的可以和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来信:我是去年转业到国有企业的士官,在部队服役6年,立过二等功。请问我们立了二等功转业的可以和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回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六条规定:“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信人在部队服役6年,未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低服役年限,接收企业应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