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个人军人信息,去世后,是否可以申请信息补采集?

  来信:我父亲户籍所在地为山东临清,2018年我父亲因异地治病,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民政部门报送个人军人信息。现老人因病去世,委托亲友向地方民政部门咨询申请报送信息时,得到答复是不再受理。不知是否可以申请信息补采集?

  回复:您好!按照相关规定,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以2018年10月1日为统计节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去世的,不再采集相关信息。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