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提高立功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标准 为一等功臣逐月发放“荣誉金”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开始施行。

  以法为盾,让尊崇落到实处。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海南省万宁市按照普惠与优待共享、贡献与优待对等、物质与精神并重的原则,提高立功参战军人优待标准,为一等功臣逐月发放“荣誉金”,成为落实保障法的生动实践。

——编 者

  本报讯 胡开元报道:“党和政府一直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老兵。”2020年12月28日,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万隆社区66岁的文亚琼领到了2000元“一等功荣誉金”,从今以后他每月都会领到同等金额的荣誉金。万宁市历来重视抚恤优待工作,尤其对于立功参战的退役军人更是厚爱一分,不仅帮他们解决住房、医疗等难题,每逢过年过节还会予以慰问。这次荣誉金的发放,让文亚琼老人更感温暖。

  万宁市是一片红色革命沃土,曾创造琼崖革命“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历史。据统计,该市现有1.3万名退役军人,其中立功参战退役军人居海南省首位。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2020年10月,人武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普惠与优待共享、贡献与优待对等、物质与精神并重的原则,研究提高立功参战军人优待标准。后经万宁市政府研究决定、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他们在海南省率先设立“一等功荣誉金”,给每名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军人每月发放2000元荣誉金,资金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安排。

  “立功参战退役军人为国家和军队作出过突出贡献,理应受到社会尊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俊英介绍,目前,万宁市共有4名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军人,其中文亚琼、林贤强、李敬勇3名战斗英雄,参加过边境作战;李文在武警部队服役16年,30多次获总队比武第一。

  “在设立‘一等功荣誉金’时,曾有人担心会引起攀比,不好实施。但我认为,军功是血汗铸就的,尤其是一等功需要付出极大的牺牲才能获得,并且立功的人也不是奔着奖金去的,他们的贡献值得这样的优待。”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周健介绍,他曾带领工作组看望老英雄文亚琼,看到老人因战伤断了一截的右手无名指和小拇指时,在场的人无不肃然起敬。文亚琼曾是一名战地卫生员,参加过大大小小10多次激烈战斗,独自抢救过21名伤员。

  除了物质奖励外,该市也非常注重精神激励。每年新兵入伍之际,人武部会邀请一等功臣为新兵讲述战斗故事,担任征兵形象大使。“一等功荣立者李文是我的偶像,他曾带出过62名省部级比武冠军和410名优秀班长。没进入军营前,我只是凭着数字感觉他很厉害,如今经过了部队大熔炉的锻炼,我更加认识到了他这个‘兵王’不一般。”如今谈到李文,陆军某部新兵林杰依然对他相当敬佩。

  “万宁市的做法进一步浓厚了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我们将结合调研情况,视情在全省推广。”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表示,近年来,万宁市退役军人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他们以市、镇服务保障体系为依托,实现服务保障对象全覆盖,并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还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有利契机,在多家企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