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释放8大举措27条利好消息!
统一思想明确方向
努力构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格局
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设计、亲自部署推动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并在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双拥共建、烈士褒扬、优待抚恤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了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带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在地位作用、目标方向、重点任务、方法路径、组织领导等方面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退役军人工作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切实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思想理念、思路举措、工作方法,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握规律、明确方向,谋划设计好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蓝图。
准确把握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要求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中央部署要求在退役军人工作系统不折不扣落实;要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确保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两个服务”方向。要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待遇保障等工作,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同时,将退役军人作为宝贵的人力资源,想方设法把他们安置好、使用好、作用发挥好。
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要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他们是否满意、是否认可作为检验标准,把广泛发动、紧紧依靠他们作为重要方法,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思维定势,转变工作方式,既敢闯敢试,又蹄疾步稳,全面深化改革,以前瞻的思维规划长远发展,以改革的勇气和担当破解难题。
坚持依法依规治理。要把政策法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立法,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按照法规政策回应退役军人诉求;推动守法,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促进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凝聚各方力量。要建立权威、高效、顺畅的工作协作机制,发扬全社会拥军爱军优良传统,调动军队、地方、部门、社会等各方积极因素,合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
牢固确立退役军人工作的目标思路
围绕实现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在工作理念、工作领域、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方式方法上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工作的体系架构,全新构建退役军人工作格局。组织管理体系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建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建立贯通省市县乡村各级的服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网络。工作运行体系方面,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建立督导落实、情况通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军地协同、部门协同、上下协同,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政策制度体系方面,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为主干,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记者 杨学娟)
2018年12月28日至29日,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释放2019年退役军人工作的众多利好信息。
2019年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和重要任务举措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举措一
突出政策制度建设改革
为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制度保证
◎ 推进政策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全新重塑。
◎ 加快立法步伐
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工作,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草案。制定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
◎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
建立退役军人工作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库,充分发挥“外脑”作用,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撑。
举措二
狠抓思想政治工作
确保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制定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
◎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制定退役军人表彰奖励办法等,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争当先进模范。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对模范退役军人和先进工作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探索建立诚信机制
建立退役军人优待诚信体系,将相关待遇保障与现实表现挂钩,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违法犯罪的,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激励。
举措三
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积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 推进安置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直通车”式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主渠道作用。推进安置地政策改革,制定鼓励退役军人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县乡基层安置的政策措施。
◎ 提高安置质量
认真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军人办法,增强安置政策刚性。突出安置好师团职干部和功臣模范,改进中央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京外单位安置军转干部办法。提高安置工作精准度,把退役军人特点与接收单位需求更好结合起来,促进“人事相宜”。完善“阳光安置”机制,将退役安置与服役贡献密切挂钩。
◎ 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
出台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专项政策,加快住房落实,放宽落户条件,加强医疗保障,提高补贴标准,优化交接机制。
◎ 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
改进军休人员待遇政策调整机制。积极适应社会化服务发展方向,探索干休所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新模式,满足军休人员多元化需求。
举措四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
◎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构建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大学生士兵复学优惠支持力度,加强高职、中职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坚持市场导向,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 加强就业服务
研究制定合适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组织开展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
◎ 积极鼓励就业
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税收等优惠力度,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举措五
做好抚恤优待工作
增强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的整体性公平性协调性
◎ 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量化标准
按照贡献与待遇匹配原则,合理确定享受抚恤优待政策的对象范围,研究建立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增强激励功能,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
◎ 建立优抚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研究建立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 建立体现尊重的社会优待体系
制定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根据服役贡献制定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文化、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
◎ 完善双拥工作机制
健全双拥工作区域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商机制、任务落实通报检查机制。修订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开展双拥创建调研督导,加强模范城县动态管理。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举措六
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 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向英烈敬献花篮等纪念活动,开展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和寻找烈士亲属活动,加强英烈文化研究,营造浓厚氛围。
◎ 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顶层设计,强化国家对建设规划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隶属关系调整,加强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在朝鲜、老挝、赞比亚、越南等国我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
◎ 加快推进军人公墓项目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研究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标准,适时出台建设、管理和维护政策。
◎ 加强政策法规创制
组织修订《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公祭办法》,进一步夯实褒扬纪念工作的政策法规基础。研究起草烈士祭扫制度规范,提出总体原则要求、祭扫服务内容和管理规范。
举措七
加大权益维护力度
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 解决政策不落实问题
各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加紧整改。
◎ 加强关心关爱
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接近、开展工作便利的优势,面对面了解情况、疏导思想、解决问题。健全“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制度,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
◎ 加强特殊困难援助
对遇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根据其困难程度,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基础上,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体现党和政府的特殊关怀。
举措八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 健全服务体系
在省市县乡村各级建立实体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有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
◎ 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单位改革
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单位转隶和建设,深化改革、盘活资产、激发活力,切实把这些单位的作用发挥好,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 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逐人建档立卡,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加紧建设全国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库,整合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各类数据资源有机整合。探索“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构建综合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记者 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