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心组织保障烈士纪念日相关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主动作为,认真组织本级纪念活动,积极指导各地开展相关活动,进一步营造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建设。

  深入推进英烈褒扬宣教活动。组织开展浙江英烈文化“开学第一课”,先后在浙江大学、宁波万里学院、衢州学院、驻浙部队、杭州师范附小等单位举办“学思想、追英烈、强信念”专题思政课,走进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26个基层服务中心(站)开展多波次宣教,受众2万余名。指导各地采取举办英烈故事宣讲大赛、英烈褒扬宣传月、拍摄褒扬宣传片、推出英烈事迹专题电影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英雄烈士褒扬宣教活动,厚植红色基因,传承红色传统。

  广泛开展关爱烈属活动。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广泛听取军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意见建议,积极畅通意见表达渠道。下发《关于2023年组织开展关爱烈士遗属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在元旦、春节、中秋、“八一”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关爱军烈属活动,建立完善常态化联系烈属机制,先后走访看望军烈属1600余人次,化解各类困难问题320余个,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军烈属身边,让广大军烈属享受到应有的优待和浙江改革发展的成果。

  认真组织敬献花篮仪式。对照退役军人事务部新修订的《烈士公祭办法》,精心筹划、连续5年举办烈士纪念日省党政军领导向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积极指导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精心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各类纪念,累计邀请军烈属参加各类纪念活动3600余人次;对有持证人的新评定(批准、追认)烈士,集中举行向烈属颁授《烈士光荣证》仪式21场次,浓厚了全社会尊崇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