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出台退役军人到学校任教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联合印发《江阴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学校任教的实施意见》。

  1、加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专升本师范专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享受加分照顾;按规定落实好复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鼓励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2、加大政策安置力度

  每年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时,酌情提供若干中小学、幼儿园、职教行政、工勤、教学等事业岗位,科学合理编制安置计划。

  3、实施专岗定向招聘

  每年在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职教教师招聘计划时,单列不少于5个招聘计划面向江阴籍或由江阴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放宽相应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4、支持多元化发展

  鼓励承担中小学军训任务的企业单位,优先招收擅长国防军事教育的退役军人作为军训教官。企业单位可申请参与返乡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工作,并择优招聘优秀退役军人。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兑现有关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5、加强国防教育事业

  积极组建红色宣讲团队,选聘参战老兵、功勋模范等优秀退役军人,组建国防教育辅导员队伍,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梳理形成国防教育红色资源名录,结合清明、烈士纪念日等时机组织青少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6、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7、强化典型培树激励

  注重加强对“兵教师”先进典型的培树与宣传,释放正能量。每年教育部门表彰优秀教师时,拿出一定比例表彰退役军人教师,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属”候选对象。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成联合督查组,将是否落实倾斜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人才培训体系作为检查内容,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进校园工作落地生根,为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