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退役军人再获政策“礼包”

  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围绕政策支持、就业服务和管理、创业扶持、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甘肃省就业促进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要针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不同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同时增加了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禁止性规定,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

  《条例》规定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在自主创业时,除了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还能享受国家和我省的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