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全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措施》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吸引更多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

  《措施》明确,鼓励企业招聘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全省每年安排国有企业招聘总数5%左右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探索出融选拔、储备、培养、征集为一体的企业征兵模式。与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措施》指出,加大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力度。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计划;专武干部一般应该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政法干警、公安特警招录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专门招录退役军人;选调生招录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在村、社区干部招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措施》要求,多措并举支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专区或创业专席,落实优惠服务,建立促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扣减相应税额。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置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优惠政策,对其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降低担保费率。

  《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施行,将为安徽省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同时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