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方位部署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

  近日,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全方位安排部署。

  根据《方案》,贵州省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将按照“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规定,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原则,广泛发动、层层推进。此外,学习宣传将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展开,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宣传,引导群众尊重、关爱退役军人,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心系国防的浓厚氛围,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不断强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保障法的“明白人”和“先行者”,提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明确,全省集中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活动时间设定为2月到10月,主要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相统一、线上和线下相融合,重点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六进”活动,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立体式宣传,做到学习把握有深度、宣传动员有广度、实施推进有力度,迅速在全省各地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为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贵州省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成效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价和省退役军人工作专项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