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近期,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分两步在2022年底前建成全省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第一步,2020年底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室(窗口),开展与退役军人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第二步,2022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衔接有序、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明确,在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室(窗口),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与上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联系,主动接入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四川法网及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为退役军人提供“3+X”公共法律服务(“3”即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Ⅹ”为根据需要,因地制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咨询服务)。

  《意见》要求,为退役军人提供广泛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深入广泛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退役军人咨询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现场咨询、远程在线咨询、专业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的线上线下服务。二是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零障碍申请、零缝隙审批、零等待指派、零距离援助服务。三是加强退役军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共同打造一批“老兵调解工作室”,为退役军人提供就近便捷的调解服务。四是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预约转介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益性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