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措施聚力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近日,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聚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发挥功能优势,全力做好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工作,确保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实现稳定脱贫,为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

  《通知》要求,全面做好困难退役军人纳入社会兜底政策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0〕13号)精神,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生活存在常年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要全面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对农村籍困难退役军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优先安排,做到应改尽改。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通过安排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兜底帮扶援助作用。突出救助重点,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根据其家庭收入、致困原因、问题需求等情况,精准制定涵盖产业、就业、生活、教育、助医、助残、精神关爱等多元化的关爱帮扶项目,切实帮助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脱贫;对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定期了解,生活困难的及时予以帮扶,防止退役军人因病、因灾、因急难事件等返贫。提升基金帮扶时效,对因重病、因灾害或遭遇突发性变故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要即时纳入帮扶,优化申请流程,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行帮扶援助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确保困难退役军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扶援助。常态化做好帮扶援助工作。各地要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立足退役军人特点诉求,结合服务保障需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尽力而为。

  《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统筹用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政策资源。组织开展专场招聘,落实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重点引导支持贫困退役军人就业。积极扶持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对登记失业符合条件的,帮助申请失业保险金。发挥双拥力量,搭建脱贫攻坚平台,鼓励倡导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工作中来,不断凝聚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