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筹划推进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委老干部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山东省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将全省4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3个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和1个社会养老机构纳入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确定“试点准备、制定出台政策、组织实施、评估总结”四步走步骤,着力建立健全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建立医生上门医疗服务制度、推进军休干部长期护理保护制度、健全军休干部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完善军休干部医养结合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全省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让更多军休干部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山东省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得到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充分肯定,被列为全省制度创新试点20个重点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