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设立专项资金综合奖补贫困县退役军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安徽省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综合奖补专项资金,对全省32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退役军人工作进行以奖代补,着力构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激励机制。综合奖补期限为2018至2020年,每年奖补2.7亿元。其中2018年度奖补资金,已经预拨到县共1.6亿元。

  一是坚持责任明确。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综合评估由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会同人社、教育、住建、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分配下达。

  二是坚持统一规范。根据贫困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综合评估指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开展综合奖补工作,确保综合奖补工作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有效运用综合评估结果,通过省级奖补资金,正向激励贫困县克服困难,统筹资金资源,优先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需要,推动贫困县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