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设立2亿元专项资金 精准帮扶解困革命老区优抚对象

  为切实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兜底保障革命老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徽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9号),设立2亿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解决革命老区老红军战士、建国前参加革命在乡复员军人、烈军属、老年烈士子女、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以及其他困难的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困难,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68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优抚对象"解三难"以及关爱帮扶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地统筹使用。禁止擅自利用专项资金平均分配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通过定向慰问、精准帮扶、一事一议等方式,充实遭遇重大变故、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帮扶解困资金。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经市级审核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适时督导各地对该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明确将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列入对各地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综合奖补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