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退役安置“云答疑”

  文∣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邦平

  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即将退役的部队士官,想了解一下重庆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地怎样确定?是否可以随家属在她户籍地易地安置?

  答:您好!我市退役士兵的安置地原则上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籍所在区县,但下列情形可以选择易地安置:

  一是本市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经批准可由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户籍或本人购房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安置。

  二是外地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其父母、配偶、配偶父母为重庆市户籍的或本人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或因特殊情况由退出现役时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的,经批准后,可在上述情况所属区县安置。

  三是因战致残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属烈士子女的、父母双亡的,可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此外,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复学的,由学校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安置;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原则上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安置。

  另外,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具体程序如下:上述第一、二种情形,由本人申请,接收安置地区县安置部门审核,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第三种情形,由本人申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确定其接收安置地。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接收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退役士兵可根据自己的情形,从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家属、有利于个人就业创业的角度,合理选择安置地,我们将全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局长您好!我是一名今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请问重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主要去向有哪些,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答:您好!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到我市安置,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

  目前,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按照安置层级、接收单位类型、安置方式分类,大致按四个时序进行:安置到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实行考试考核安置,时间一般在当年8月前后;安置到区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时间一般在9月前后;安置到中央在渝和市属国有企业的,通过双向选择安置,时间一般在9月前后;安置到区县国有企业的,一般从10月开始。所有安置任务,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请您关注我市安置的方式和时序,充分利用政策,争取更多安置机会,也祝您安置到满意的单位和岗位。

  请问重庆退役军人创业是否有政府贴息贷款?

  答:您好!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军人纳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对象范围,退役军人可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贴息贷款申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协助人力社保部门核实退役军人身份。

  局长您好!我是从万州区入伍的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请问退役士兵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选择灵活就业的申请程序和相关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您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灵活就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本人申请也可放弃安排工作、选择灵活就业。放弃安排工作、选择灵活就业,应由本人书面向安置地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政府和退役士兵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完善相关手续。

  放弃安排工作、选择灵活就业的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可享受以下待遇:按退役士兵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同步完成,因资金预算等原因确须延至下一年度发放的,应当向退役士兵说明情况,并于下一年度12月底前付清。同时,可按规定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的有关优惠政策。

  局长您好!我即将退役,退役后我们能够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哪些就业服务?

  答:您好!我市退役军人可以享受线上线下招聘及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一方面,我们要求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不得少于两场,并配合人社部门组织金秋招聘月等活动。今年我市还与四川省联合开展川渝退役军人网络直播招聘周活动,推动有关企业直招、专招退役军人。

  另一方面,我们及时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可以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提出,培训后由承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绝大部分可以实现“入学即入职”。

  局长您好!请问重庆什么时候有退役军人免费坐公交车等优待措施?

  答:您好!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目前,我市尚未出台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具体政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优惠政策,制定优待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