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待军人成为社会共识

  文∣郑健

  近日看到一段视频,吉林一伤残军人乘坐大客车,拿出残疾军人证买半价票遭拒,乘务员还骂道:“活不起你就别活。”看着视频,愤懑之情油然而生。

  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个形象,熟悉又清晰:肠子流出体外、仍在老山主峰指挥战斗的副连长张大权;双目失明、血染全身,仍不下火线的班长史光柱;大声呼喊“向我开炮”、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步谈机员海水干;孤身闯敌后、毙敌16名的战士陈洪远……他们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笔者在云南服役时的战友,永生难忘。

  列举的这些,仅仅是笔者老部队英雄中的一小部分。老部队的英雄就全军而言,又是沧海一粟。正是数不胜数的英雄为代表、为灵魂的人民军队,用汗水、鲜血、生命捍卫了和平正义,换来了共和国江山稳固和人民生活幸福。

  伟大领袖毛泽东曾说过:“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郑重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号召加大对军队、军人的关心、支持。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再具体到乘车问题,《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今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与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亦有“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之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法规,使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先优待合法化。

  对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既是对军人往昔贡献的补偿,更是为了激发全民参军报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热情,这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的治国之策。马克思说,军队不生产谷物,但生产安全。“军人依法优先”是对军人职业的细致考量,本质是国家利益优先,于法有据,于情有理。在国外,军人受到普遍尊重,体现在种种优先“特权”上,老百姓认为完全应该自觉礼让,就连在飞机头等舱见到军人,也要礼让先行。

  要把尊崇军人真正落实好,需通过不断地宣传教育,使每个人都清楚这些政策规定,都知道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政策规定,都明白如何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相反,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政策规定,就要毫不留情地依法惩处,坚决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作者系军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