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校园欢迎你

  编者按: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退役军人被纳入扩招范围,并享受学费资助等优惠。昔日投笔从戎是为了成就无悔青春,今日重返校园是为了实现人生无限可能。在退役军人求学路上,有哪些政策支持和优待呢?本文进行了简要介绍。


  文 | 竞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针对退役士兵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享受的教育资助、加分优惠等有明确规定。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菁菁校园敞开大门,欢迎退役军人加入。

  教育资助

  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019年扩招进入高职院校的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

  加分录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计划单列

  省级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其他优待

  高职院校扩招方面,今年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再增加一次补报名。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政策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