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创新方法真心为民--熊少波同志先进事迹

  熊少波,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县人,大专文化。1962年10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军,1999年8月从部队正营职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蛟桥派出所副所长兼社区民警。

  熊少波同志在部队服役了19年、在公安派出所又工作19年。从军营到警营,虽然军徽变成了警徽,但该同志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没有变;虽然军歌变成了警歌,但该同志积极向上的斗志没有变;虽然军服变成了警服,但该同志爱岗敬业和争创一流的本色没有变。转业入警以来,该同志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把"被群众需要是种幸福"当座右铭,并在日常工作中探索推出了"说理执法调解法",快乐地帮扶困难群众,真心地服务辖区村民,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近几年来,熊少波同志曾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模、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8年7月份"中国好人榜"、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西十大法制人物、江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等30多项各级荣誉,并光荣地受到了习近平、李克强、郭声琨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一、牢记党的宗旨,多做利国利民的实事,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

  熊少波同志是一名有着32年党龄的老党员,他认为他的工作就是要将党的温暖传递到人民群众之中;该同志是一名入警19年的老警察,他觉得他的工作就是帮助群众、服务百姓。为此,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三种人":

  1、刻苦钻研学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有心人。基层民警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要为辖区群众服务。如何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熊少波同志经常这样想:作为每天同群众打交道的基层民警,要做好群众工作,把群众当亲人,把服务当己任,既要有爱民之心、进一步熟悉群众之需,又要有帮民之能,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此,熊少波同志非常重视工作方法,在长期同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他注重"学会群众语言、读懂群众表情、摸透群众心理、提升服务能力"。随着日常群众工作的日积月累,群众有事愿意对熊少波同志讲,有困难第一个就是想到找他商量。熊少波同志同群众的距离近了、感情深了,真正做到了"警民一家亲、群众把他当亲人"。

  2、不怕艰难解民忧,做群众信赖的贴心人。一直以来,熊少波同志真心把"被群众需要是一种幸福"当座右铭,只要群众有需要,他就尽可能做好服务,积极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让群众带着希望来,背着失望回,即使困难重重,即使当时也许有人不太理解,但熊少波同志始终做到了快乐地帮扶群众,真心地服务居民。前几年,针对辖区港口村少数失地农民和五保户的生活困难,该同志倡导村干部和小老板捐款建立了3万元的爱心基金,帮助28户村民度过了生活难关;近几年,针对少数村民强揽工地业务的问题,该同志建议村委会组建了股份制的"砂石公司",使全村走向了共同富裕的道路;他还通过做工作让传统思想严重的村民不要歧视涉案人员的家属,并长期帮扶涉案人员家庭,使涉案人员家庭生活走向了正常轨道;这些年来,熊少波同志还经常为五保户送医上门、关心留守老人和儿童、帮助遭受火灾家庭重建家园等,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高度赞誉。

  3、甘于奉献树形象,做群众夸赞的正派人。熊少波同志总觉得:作为一个社区民警,在自己的辖区就是一个公众人物,当身穿警服、挂着党徽的民警走进辖区就应当成为群众的一面旗帜,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自己的一言一行就是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做得好,就是党和政府做的好,既改善了警民关系,又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心,极大地提高了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形象。所以,作为一名党员,要做到站起来是把伞,能为百姓遮风挡雨;俯下身是头牛,能为人民鞠躬尽瘁。入警以来,许多熊少波同志帮助过的群众总想找个理由感谢他,但该同志坚决做到不收礼、不吃请,始终保持纯洁的警民关系。村里干部群众看到他经常不休假、长期加班住在派出所,港口村党员大会一致同意分给他一套廉价的安置房指标,熊少波同志坚决没有接受。熊少波同志想: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领工资的人民警察,如果我要了这套廉价的安置房指标,那就是侵占和侵犯了群众的利益,那以后说话办事就做不到理直气壮,就做不到公平公正。熊少波同志在村里兼职副书记,在他的影响下,辖区的村是连续多年的先进村、平安村。2017年11月,他辖区的港口村被全国文明办评为"全国文明村镇"。

  二、创新工作方法,争做化解矛盾的能手,主动维护辖区的新秩序

  入警以来,熊少波同志把帮助人民群众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调处好每一起矛盾纠纷当成是最好的为群众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的好不好,直接关系辖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该同志非常重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针对辖区失地农民多、企业(在建工地)多、城乡接合部地带各类矛盾纠纷多的特点,熊少波同志通过思考,逐步探索出了"说理执法调解法",秉承"介入矛盾纠纷不等,接到矛盾纠纷不推,解决矛盾纠纷不偏"的理念,把法、理、情有机地融为一体,把大量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1、介入矛盾纠纷不等,矛盾纠纷化为萌芽状态。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是有治安隐患的事,熊少波同志都会提前介入,不等矛盾激化,不等纠纷转化为治安问题,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做既费时少,又节约了警力,还避免了少数群众因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想法而出现群体性事件或斗殴事件。

  2、接到矛盾纠纷不推,为民解忧践行服务宗旨。一直以来,熊少波同志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只要群众找到他,他就认为这是群众对他的信任,如果推诿、搪塞,就会辜负群众的信任,就会伤害群众的感情。每当遇到难事,部分群众不愿去相关职能部门,他们认为那样既耗时又耗力,找公安局解决问题速度快、又不要成本。如果公安民警把这类问题再推出去,就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所以,不管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时,凡是群众向熊少波同志提出的报警求助,他都会及时受理并积极提供帮助。

  3、解决矛盾纠纷不偏,依法办事体现公平公正。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熊少波同志非常注重工作方法,时刻提醒自己,每调处一起矛盾纠纷,都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不偏不倚。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该同志逐渐摸索出了"说理执法"调解法,通过以"说清事理、融通情理、讲透法理"为核心内容的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把情、理、法融合在调解工作之中,让群众感到公安民警即依法办事又有温情和热度。在这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减少了对抗,增加了和谐,既为百姓维权、又为辖区维稳,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6年以来,熊少波同志运用"说理执法"调解法妥善调处了意外死亡、工伤事故、邻里矛盾等引发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97起,成功率100%,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统一,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金牌调解员"、"调解专家"一些赞誉。2016年1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在江西调研时的座谈会上,对熊少波同志的"介入矛盾纠纷不等,接到矛盾纠纷不推,解决矛盾纠纷不偏"的"说理执法"调解法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