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 欣

  庞欣,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1989年入伍,1993年退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该同志从1997年开始,坚持照料汉族、维吾尔族、回族等3个民族8个困难老人家庭,照顾老人们生活起居,并为其中3个老人养老送终,被街坊邻居亲切地称为“蒙古儿子”。他23年如一日,以“一名警察”名义匿名为52名孤儿和贫困学生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实现读书梦,是孩子们口中的“警察爸爸”。自2015年以来,连续7年将评先评优中获得奖金和年底奖励工资,作为特殊党费上缴党组织,用于慰问帮助困难党员。自己曾因公负伤,需要常年吃药维持,家庭负担重,却坚持从收入中拿出近40万元赡养“父母”、抚养“儿女”,资助关爱需要帮助的人。2018年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先进个人”,2022年荣获“自治区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