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标准完成信息采集第一阶段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要求,河南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兵员大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量多、分布广,信息采集工作牵涉面宽、历史跨度大、工作任务重、采集时间紧。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副省长舒庆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采集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下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信息采集工作目标、采集对象、采集内容、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工作时限。按照统筹安排、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落实原则,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有力保证了信息采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完善设施,做到工作保障到位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张贴公告,电视、报刊、电台等主流媒体播报,微信、QQ等新媒体传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强化宣传引导的穿透力和覆盖面。针对获取信息不便的对象,充分发挥双拥优抚三级服务网络的作用,主动上门开展宣传服务,消除宣传弱项和死角,确保工作宣传到位、政策解释到位、疑难解答到位。二是强化技术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优抚信息系统服务器进行扩容,协调网络运营商对VPN账户进行扩容更新,配备专用信息采集设备,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和技术支持。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分两期举办信息采集工作培训班,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详细解读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现场演示操作系统,解答疑难问题。为基层印发6000余册学习手册、操作手册,保障了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创新方式,"三个结合",做到信息采集到位
  针对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等问题,各级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定点采集和主动上门相结合。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集中采集点开展定点采集,方便采集对象主动申报;对安置较为集中、采集对象人员数量较多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等),联系确定时间进行集中采集;对年老体弱、残疾和获取信息不便的对象,主动上门采集,力争应采尽采、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二是线下采集与线上采集相结合。科学制定采集计划,采取预约排号、分社区(村)、分时段采集,延长工作日采集时间,设置节假日采集时间等方式,避免"扎堆"采集。在采集高峰期,采取手工填写采集表格、使用手持采集终端设备离线采集对象基础信息,然后加班加点联网上传信息等方式,有效缩短了采集对象的等待时间。三是本地采集与异地采集相结合。对不属于本地户籍的常住外来人员,按照异地采集要求随来随采,在登记基础信息后,及时与对象户籍所在地取得联系,将数据发送到对象户籍所在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对象少跑腿。
  四、加强督导,转变作风,做到服务管理到位
  一是建立通报制度。省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发布信息采集工作简报,通报全省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地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建立了全省信息采集工作微信群,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解答各地提出的疑问,发布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采集工作动态与最新要求。加强与技术支持公司的沟通交流,组织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地调研,及时化解基层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工作开展。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对象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发现的采集对象生活困难等问题密切关注,想方设法予以帮扶,让广大采集对象充分体会到社会的尊重优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切实增强了服务对象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