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昨天载入历史 在明天续写荣光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会英雄辈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推动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显著增强,全社会形成了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日前,又一个在全社会褒扬突出贡献、尊崇英雄模范的政策《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精神褒扬和荣誉激励。

  走进时间深处的历史,足迹总清晰地印在征途。在浩瀚的红色历史卷帙中,退役军人的身姿格外矫健,足迹格外坚韧:他们筚路蓝缕,辟除榛莽,从硝烟弥漫的战场上走来,为民族独立国家解放冲锋陷阵;他们披荆斩棘,意气风发,投身祖国建设,为民族复兴拼搏奉献。祖国没有忘记,人民一直记得。《办法》的印发施行,就是为广大官兵献身国防事业进行褒奖,就是对退役军人荣誉激励体系进行强化,就是再次吹响退役军人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冲锋号角。

  崇高荣誉激发新斗志。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自此名垂青史,世代铭记,成为子孙后代学习的典范和榜样,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更加有利于激励英雄气节,弘扬社会正气。这无疑是一份崇高的政治荣誉,令人骄傲和自豪。中华民族历来仰慕英雄、崇尚壮举,“立德、立功、立言”“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志士仁人的始终追求。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时刻铭记光荣历史和灿烂岁月,不断激发自豪感、光荣感,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不断重温历史、永葆本色,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迸发在新征程上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才是载入史册最好的价值所在。

  勇于奋斗创造新辉煌。《办法》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显著的激励作用和强烈的感召作用,特别强调参战退役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获得省部级、战区级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方可载入地方志。可见,载入的是“光荣”“贡献”而非平常琐事。正是这些“光荣”和“贡献”,让退役军人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优待。退役军人要保持本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战场上,续写“光荣”新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多更大贡献,让“退役军人”的名字更加熠熠生辉。

  用心用情把好事办好。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解读,指导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使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成为地方志的重要内容。各级还要会同同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人民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做好载入工作,让党的好政策惠及广大退役军人,激励他们“退役不褪色”,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再立新功。

  书写历史、铭记光荣,是为了既往开来、谱写新篇。新时代是需要英雄模范引领、需要接续奋斗前行的时代。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路上的参与者,广大退役军人必将继续在波澜壮阔的新时代翱翔踏浪,在神州大地的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始终以永不褪色的姿态坚定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将荣誉转化为动力,用实干为时代添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国退役军人·融媒体评论员 吕高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