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首次集结,背后透露啥信息?
12月28日,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南都记者观察发现,这是地方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主官首次集结亮相。这次会议有啥干货?背后透露什么信号?
会议现场
服务机构将延伸至乡村一级
“把解决退役军人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他们是否满意、是否认可作为检验标准。”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当日在讲话中强调了以上内容。除此之外,孙绍骋还提到,要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广泛发动、紧紧依靠他们作为重要方法,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工作”。
据了解,省市县乡村各级将建立实体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以确保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省市县三级将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村将建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确保有专业的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建立贯通省市县乡村各级的服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网络,更好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按服役贡献给予不同优待
孙绍骋在会上指出,要研究制定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根据服役贡献,给予各类服务对象不同的社会优待,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文化、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
对遇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根据其困难程度,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基础上,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拟订具体办法,为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帮扶援助。
规定时限内答复来信来访问题
孙绍骋指出,信访工作要实行首办负责制,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各地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将建设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让信访人员可以通过网上信访、视频信访、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反映心声。对落实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政策不力、损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和诚信体系,将相关待遇保障与现实表现挂钩,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孙绍骋在会上指出,要研究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适时出台军人公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政策。
优抚工作
从解困型逐步向褒扬激励型转变
南都记者从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上获悉,退役军人优抚工作将从解困型优抚逐步向褒扬激励型转变,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优抚制度,更好地发挥其激励功能,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
按照贡献与待遇匹配原则,合理确定享受抚恤优待政策的对象范围,研究建立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增强激励功能,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
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研究建立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使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制定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根据贡献制定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文化、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引入志愿者服务,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优待工作机制。
人才资源
从“经济补偿”向“能力提升”转变
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上,孙绍骋还指出,要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他强调,退役军人工作理念要从注重“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转变,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
孙绍骋指出,退役军人在部队长期从事军事作训,回归地方后,许多人面临军事技能转化为职业技能的需求,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给予帮扶,变“经济补偿”为“能力提升”。
同时,构建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大学生士兵复学优惠支持力度,落实退役军人接受免费教育培训政策,加强高职、中职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能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坚持市场导向,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各地要编制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承训目录,建立就业实习实训基地,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加强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组织开展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实施积极的就业帮扶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探索选派退役军人充实城乡基层工作力量。
政策上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力度,资金上探索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同时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采写:南都记者 潘珊菊
编辑:卫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