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退役军人工作盘点:政策法规建设快速推进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将政策法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组建伊始,就把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起草初稿,并明确要尽早开展全面清理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列为“家底工程”重点推进。

  会同相关部门就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服役表现与安置相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等工作出台了文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管理、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文件即将出台。

  《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正在抓紧完善。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架构已见雏形,推进顺利。

  01 《退役军人保障法》推进时间表

  2018年07月19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07月31日

  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全面梳理评估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退役军人的所有政策法规,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

  2018年09年0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10月15日

  钱锋副部长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修改《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表示,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抓紧梳理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分析研究,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并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年11月27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工作最新进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的意见已反馈,并已完成梳理汇总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认真分析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02 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印发的部分工作政策文件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今年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这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后,首个专门针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改革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第一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并决定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文件对于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引导现役士兵矢志强军打赢和立足军营建功具有重要意义。

(文:记者 杨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