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多措并举做好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等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所管理的服务机构所有服务对象实现安全零感染。

  加强优抚医院管理。自治区荣军医院等优抚医院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准备、院内感染控制等各项工作,确保在院休养残疾军人安全。工作中,着力解决服务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防控工作所需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保障要求,全力做好车辆、药品、消毒液及防护器具等保障工作,及时与卫生健康委协调,推动解决荣军医院等一线单位医疗防护用品短缺问题;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与红十字会等部门配合,较好保障了一线单位防护物资需求。

  加强光荣院和其他优抚对象管理。全区22所光荣院于1月23日起陆续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探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优抚对象疫情防控排查,各盟市、旗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两个站”,通过和优抚对象电话联系、与当地居委会(村、嘎查)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沟通等形式进行排查,及时了解属地新增新冠肺炎人员情况。截至2月27日,共排查48586人,无一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加强军休机构管理。全区各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所在旗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疫情管控管理规定和要求,第一时间入户调查了解军休人员及家庭人员往来情况,宣讲政策、送防护用品、办理出入证。特别是对年老体弱独居老人加大关心关注力度,指定专人负责,上门送生活必需品等。自1月28日以来,全区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每天按时上报军休人员情况,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军休司报告。截至2月27日,全区军休人员及军休工作人员零感染。

  加强烈士陵园管理。迅速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级烈士纪念设施采取临时性闭园措施。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对“2020 ·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向全社会提出倡议,进一步开通网上祭扫,并启动网上点烛、献花、撞钟、献祭文等活动,动员、鼓励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向英烈寄托哀思、致敬缅怀。截至2月27日,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无新冠肺炎感染人员。

  做好疫情期间信访工作。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引起交叉感染,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精神,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均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暂时关闭来访接待场、暂停接待来访的公告,并公布了信访热线电话号码、来信地址、网上信访渠道方式。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做好电话接访及网上信访和来信办理工作,依法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本级受理办理网上信访5件,电话信访17件,来信访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