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退役军人工作亮点

“三驾马车”齐头并进,服务机构延伸至乡村一级

  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年底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部挂牌组建;

  2019年2月26日,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随后,省市县乡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相继成立。


一系列涵盖退役军人移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荣誉激励等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完善

  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后。相继出台包括《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在内的12个政策文件;

  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为重点的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正着手制定。


把接收安置好退役军人作为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际行动

  各级共妥善接收安置了33万名军转干部、6万名随调随迁家属子女、20余万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约10.4万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国家出台政策大力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约170万名退役士兵通过参加教育培训实现就业。


优抚力度和范围持续加大

  连年以10%-15%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重点优抚对象提标时间由每年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实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城乡一体,让优抚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


大力营造认识英烈、关爱英烈、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形式维护和捍卫英烈合法权益;

  自2014年起,先后迎接六批599位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序展开

  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3900多万人。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做出规范和安排部署。一年来,共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3958万块。


“最美退役军人”成为时代标杆

  2018年11月10日,20位“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向全社会发布,他们充分展示了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尊崇和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