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退役军人工作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谈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

  文|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振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摆在湖北面前的紧要任务,就是全力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始终让军政军民团结坚如磐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将始终做到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退役军人重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抢抓有利机遇,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湖北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


  抓紧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劲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广大退役军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组织动员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共24.85万人参加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志愿服务、爱心捐赠等各项工作,为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力开展一线救治。全省7家优抚医院充分发挥系统疫情防控救治主战场作用。省荣军医院1月20日被武汉市卫健委确定为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将原有60张床位的发热门诊改扩成170张床位、5个隔离病区,调集158名医护人员全力收治病人。孙绍骋部长等领导通过多种渠道表示关怀慰问,相关司局联系中国红十字会为医院落实捐赠款200万元,选派江西、浙江、山西三省荣军医院40名医务人员火速驰援给予关键支持。各兄弟省市纷纷筹措资金、物资支援湖北。截至5月底,省荣军医院累计发热门诊量5071人次,累计收治病人872例,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退役军人事务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肯定。武汉、鄂州、荆州等地优抚医院主动申请纳入定点收治医院,或派出医护人员,有力分担了当地救治任务。


  二是坚决落实群防群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服务体系启动战时机制,组建疫情防控工作队、党员突击队下沉基层社区,多措并举筑牢疫情防线。军休所、光荣院和优抚医院等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单位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和服务对象安全稳定,全省光荣院服务对象“零感染”。劲牌公司、华人集团、战友集团等退役军人创办企业踊跃捐款捐物,谷城县蓝天救援队等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哪里需要就奔哪里,有力支援了一线抗“疫”。


  三是积极做好双拥工作。各级双拥办协调筹措2700余万元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保障各地驻军急需。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4家医院军队医护人员和运力支援队官兵5415人。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进行一次走访、建立一张联系卡、发送一封慰问信、赠送一个拥军包、解决一批现实困难),共走访慰问军队一线医护人员家庭1058户。累计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帮助生活有困难的湖北籍官兵及退役军人家庭15000余户。驻鄂部队出动官兵17.85万人次、车辆2万多台次支援抗疫,捐款1200余万元,捐物价值2000余万元,献血30余万毫升,充分展示了双拥工作优势和军民团结伟力。中央、省级媒体先后200余次报道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退役军人抗击疫情的先进事迹,写在省荣军医院药盒上的患者感谢信等感人报道得到网友赞誉,一时点击量高达5000多万人次。


  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省退役军人系统将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不放松,慎终如始,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抓好政策落实标准不降低


  湖北作为此次新冠疫情的中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生活受到此次疫情的冲击和影响较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退役军人优抚政策,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身利益。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抚恤补助待遇。今年我省省级公共支出预算大幅压减,退役军人各项抚恤补助经费仍然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50%以上。在受疫情影响各级财政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然足额保证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经费的增长,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看厚爱,对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关心关怀。我们将指导督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把每一笔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手中。同时对2019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优抚数据真实准确、优抚资金发放到位、优抚资金和优抚数据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加快推进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通过召开联系视频督办会、分片包干形式等,分别对全省和6个重点地市进行督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缴费任务。


  二是抓紧政策衔接配套。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优待的真招实策。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17个单位联合出台《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制定退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不断完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公共法律服务、金融信贷、文化和旅游活动、交通通信等方面的优待优惠措施。


  三是做好年度移交安置工作。印发《湖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统一考试办法》,完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办法,实行全省一次统考完成分流和考核两项工作,有效减轻军转干部负担,促进公平、提高效率。退役士兵安置全面落实按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要求,做好退役士兵和消防员档案集中审核,提前向相关部门征集安置岗位,确保安置计划下达后能迅速调整落实岗位。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和档案接收审核工作,7月31日前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到位。


  四是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我省于3月25日评定首批14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为烈士,并于4月2日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4月4日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全国各地各族人民深切哀悼抗击新冠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同时严格按相关标准做好后续烈士评定工作,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做好抚恤政策落实、烈士事迹宣传等工作。


  抓细扶持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就业是“六稳”之要,“六保”之首。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座谈时指出“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我们始终把做好移交安置工作,扶持支持退役军人充分就业、积极创业作为政治任务和工作重点,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积极主动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复工复产取得实效。


  一是建档立卡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动态。在全国率先建立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适时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况和需求、社保参保等情况,为精准帮扶就业创业奠定基础。近期摸底,全省有就业帮扶需求的劳动年龄段退役军人9万余人。


  二是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针对疫情影响,迅速出台9条措施和5项举措,帮助9000多名退役军人稳岗返岗。厅党组成员带队走访联系18家退役军人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惠企政策落实等22个问题。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三是着力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质效。建立以实现就业创业为导向的培训机制,引导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的市场化培训,两年来累计培训退役军人2.65万人。去年组织3.47万名退役军人报考高职院校,1.7万人成功录取。当前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培训1.62万人次。


  四是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对接平台。初步建立了常态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退役军人就业供需对接体系,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去年11月成功举办中部地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7600名退役军人参加招聘,3781人达成就业意向。疫情期间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提供岗位3万余个,浏览14万余人次,企业接收退役军人求职简历2万余份,近万人达成就业意向。正在精心筹备全省首届“军创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和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以此为牵引逐步建立健全全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服务保障体系。


  抓实双拥模范城(县)评选表彰工作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我省广大军民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军地合力、军民同心抗击疫情的生动局面。当前重点抓好全国(省)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和命名表彰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评选表彰已纳入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工作,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第一次全国、全省性双拥表彰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迅速推进,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军地同心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高质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双拥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抓紧组织开展自评自荐和第三方测评,在6月份完成资格审核,形成初选推荐名单,报省双拥领导小组批准后征求部队相关单位意见,6月下旬完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报批和推荐工作,再根据全国统一部署,适时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三是以评促建促进工作。指导推动各地以双拥评选表彰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双拥工作机构建设,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以实际行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