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及个人(含军休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军休干部)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和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建功本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今年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及个人(含军休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军休干部)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军队有关方面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方式,研究提出了推荐对象。评选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按程序完成审核。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电话:010-87933535

  电子邮箱:tyjrfwbzxj2021@163.com

  来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323室

  邮政编码:100012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及个人(含军休工作

  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军休干部)

  评选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