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四部门联合印发 《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 着装办法(试行)》

  为了指导退役军人参加大型活动着装行为,展现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的良好形象,激发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不负军旅、砥砺前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国庆节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着装办法》)。

  《着装办法》共十四条,对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的着装行为,特别是着服役期间军装的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可着服役期间军装的时机场合,军装的类型、制式、季节款式等。同时对徽章佩戴、仪容举止、适用对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着装办法》的制定,注重了与军地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充分借鉴了国外退役军人着军服的有关规定,并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军地有关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