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无子女,烈士的父母已经去世,其亲弟弟年过花甲、身体健康,能否享受烈士遗属抚恤金?

来信时间:2021年10月18日  回复时间:2021年10月21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烈士无子女,烈士的父母已经去世,其亲弟弟年过花甲、身体健康,能否享受烈士遗属抚恤金?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据此,您反映的这种情况不能享受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如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