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遇到个别地方部门不认可残疾军人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时应该怎么做?

  来信:请问如果遇到个别地方部门不认可残疾军人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时应该怎么做?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军人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3〕51号)明确规定:残疾军人是为国家作出特殊贡献的优抚对象,是社会残疾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军人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时也应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的相应待遇。惠及所有残疾人政策待遇,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应予享受。请依据此文件到当地残联申请享受相关待遇。如有问题,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