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组织部、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对象
离队前教育培训和离队后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对象为列入本年度安置计划的转业军官。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继续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培训对象为组织培训时上年度安置的转业军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离队前教育培训。重点包括转业安置程序办法、安全保密纪律要求、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增强再创辉煌信心等内容。各地要结合军官退役时间节点,在转业军官尚未离队时,组织适当次数“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关口前移宣讲安置去向、配偶(子女)随调随迁、转业军官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引导转业军官合理规划转业预期、精准确定安置去向。
(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要强化以“大思政课”为牵引,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适应性培训的第一课,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地方干部人事制度、通用知识、党政企不同类别单位就业保障、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介绍等为主要内容,通盘筹划设置培训班次,帮助转业军官系统、全面、多角度掌握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促进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和职业转轨,推动教育培训与安置工作有效衔接。教育培训组织部门和接收单位要加强转业军官专业培训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使用转业军官的重要依据。
(三)进高校专项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原则,聚焦岗位需要,集成相关专业领域知识内容设置课程,着力填补转业军官专业知识短板,提升岗位工作能力。
三、培训形式
各级相关部门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个性化与通用化相结合等多元化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运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教育资源,扎实组织线下培训;发挥优质网络教育平台作用,打造全国转业军官教育培训网络课堂和高质量线上培训课程,实现网络课程资源共享共用,形成线上线下互为补充、区域之间相互支持的教育培训模式。线上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效。
四、组织和时间安排
转业军官离队前教育培训在其下达退役命令前后,由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组织并确定时长。
转业军官离队后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各级相关部门可结合实际统筹一起组织,也可分开组织。转业军官报名参加进高校专项培训时,接收单位应当提出培训所需专业,并出具同意脱产参加线下培训的情况说明。以上各类培训总时长按有关政策规定把握,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的,线下培训时长原则上不少于总时长的1/4。
五、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
中央财政通过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支持各地开展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和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其中,中央财政按每人2200元标准安排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相关经费,按每人1万元标准安排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经费;适应性培训中涉及政策宣讲工作所需经费,还可以通过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中的行政事业费列支。军队按每人1100元标准安排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相关经费;离队前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由转业军官原所在部队承担。地方财政应结合实际,支持本地区开展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和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各级相关部门可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军队安排资金,按规定落实转业军官教育培训相关政策。
转业军官教育培训相关补助经费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军地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经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地方财政安排的相关经费应当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对军队划拨的经费要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各地申报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当年资金预计需求时,应提供转业军官参训意向统计表作为佐证,在申请结算年度教育培训相关补助经费时,要通过退役安置信息管理系统提报参训人员名单和资金支付明细,确保经费支出与参训人员情况一致。
六、工作要求
转业军官教育培训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和明确的重要任务,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地各级相关部门要把转业军官教育培训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规划,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盯转业军官学历层次、知识结构、专业背景、综合素养等新变化,健全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形式、做好经费保障、强化人员管理,加大线上线下培训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提高教育培训质效,推动军事人才快速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型。
以往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