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退役军人事务部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是指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退役军人事务部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吹风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退役军人事务部官方网站(www.mva.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退役军人事务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五、工作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退役军人事务部各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55号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邮编:100035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