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面试名单.jpg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考生请于2023年3月28日(周二)下午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mva.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

  确认参加面试的,将本人签字的《面试确认书》(附件1)作为附件一并发送(文件名“报考职位+姓名+面试确认书”,扫描PDF格式或电子照片)。如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放弃参加面试的,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作为附件一并发送(扫描PDF格式或电子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形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复审材料原件扫描或清晰度较高的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sc@mva.gov.cn(邮件和压缩包标题为:资格复审材料+报考职位+姓名),收到回复邮件即代表我们收到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且无法说明缘由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带齐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我部留存,复印件上本人签名)。复审材料清单如下:

复审材料清单.jpg

  四、面试安排

  1. 面试时间。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定于2023年4月12日(周三)进行结构化面试,上午9:00正式开始。请面试考生上午8:00到面试地点报到,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 面试地点。退役军人事务部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55号),在东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 体检。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进行,体检前三天忌酒、停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前一天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保证充足睡眠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前往体检地点(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 考察。对拟录用人选按1:1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1.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结束后归还。

  2. 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面试后请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考题信息。

  3.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复检)等环节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安排接站,面试现场不提供车位,请保持通讯畅通。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联系方式:010-87933954


  附件:1.面试确认书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报名登记表(重新填写)

     4.报名推荐表



  退役军人事务部人事司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面试确认书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3:报名登记表(重新填写)
附件4: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