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05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贵溪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议》收悉。建议客观反映了相关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和红色教育功能发挥情况,也充分体现了您对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关心重视,向您对褒扬纪念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感谢!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目前,国务院共批准公布6批277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这些设施纪念主题意义重大,在缅怀纪念英烈、弘扬英烈精神、开展红色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烈士纪念设施,可以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为纪念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主要革命根据地斗争中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2.为纪念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3.位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规模较大的烈士纪念设施;4.为纪念为中国革命斗争牺牲的知名国际友人而修建的纪念设施;5.规模较大、基础设施完备、规划建设特色明显,具有全国性知名度或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其他烈士纪念设施。

  为更好发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在对现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整改提升的基础上,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23年4月印发《关于申报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申报工作启动后,各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部署传达了相关工作要求,并综合考虑设施基本情况、专家建议情况和群众推荐情况等多种因素,统筹组织完成了本地区拟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自评遴选工作,其中,江西省申报了包括贵溪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在内的纪念设施。目前,我部正在组建评审专班对各地申报设施按规定逐一进行评审测评。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拟申报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审核把关,结合材料评审和实地调研,对符合评定条件的,及时将其纳入建议名单;对未达到评定条件的,积极指导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提升设施基础面貌和管护水平。同时,加强烈士事迹和精神整理挖掘,打造精品展陈,提升英烈讲解员水平,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切实发挥其红色教育重要阵地功能。

  感谢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