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4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抗日山打造成全国红色教育基地的建议”收悉。建议中反映的抗战纪念设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较为客观,所提对策建议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商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抗战纪念设施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抵御侵略、奋勇抗争的历史见证,也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巨大牺牲的有力实证,对于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和抗战精神、宣传学习抗日英烈事迹、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战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始终将之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一方面,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基础上,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为统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另一方面,突出宣传教育功能,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2014年、2015年、2020年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三批共26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社会反响良好,激起共同铭记抗日英烈不朽功勋的热潮,开创了以国家名义缅怀英烈、铭记历史的新形式。在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清明节和其他重要节日,各地依托抗战纪念设施广泛开展纪念活动,弘扬抗战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抗日山烈士陵园始建于1941年,后经三次大规模改扩建,目前占地面积360多亩,陵园内有烈士墓区、纪念塔、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等设施,墓区有1642座烈士墓,安葬着1800余位烈士的忠骨。抗日山烈士陵园于1989年被公布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2005年被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9年被公布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2015年被公布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重点建设12个红色旅游区、30条精品路线,以抗日山烈士陵园作为重要部分的苏鲁皖红色旅游景区及济南-济宁-枣庄-临沂-连云港线被纳入其中。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投入力度,自2017年起,每年安排8.5亿元对各地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等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陈展宣传等相关工作予以支持,其中补助抗日山所在的江苏省2200万。此外,根据《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规定,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补助资金,对列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原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运转经费、陈列布展等统筹予以补助,抗日山烈士陵园属于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可按程序申报,中央财政将适当予以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采纳建议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充分发挥抗战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一是继续加强抗战纪念设施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通过修订《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等法规政策,为系统化保护抗战纪念设施、弘扬抗战精神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撑;二是指导各地加强对抗战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完善设施设备,改进展陈水平,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抗战纪念设施与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融合发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等多种方式,展现纪念设施风貌,提高社会关注度;四是会同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推进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修缮保护,争取加大对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支持力度,同时协调江苏省在分配中央财政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时对包括抗日山烈士陵园在内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给予重点支持。

  感谢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20年9月24日